1. 工程训练中心必须认真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提高职工消防意识,切实做到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及职工人身安全。
2. 中心建立全员消防责任制,既中心主任任消防小组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全体职工为组员的消防责任体系,各尽其职,同时,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及消防工具等。
3. 中心如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设专人负责,须选定安全地点放置并挂“禁止烟火”标志。
4. 对可燃废物,如油棉纱、油抹布、刨花、锯末等,下班前须彻底清扫干净,分类存放,不得乱扔乱倒。
5. 遵守中心室内无烟制度。
6. 中心各工程训练车间、楼道、消防器材点、水源等处通道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路障物等。
7. 电工负责节假日切断中心配电总闸,检查各部门配电盘、箱等使用情况。负责巡回检查、要求每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8. 各教学车间须责任到人,每位职工须了解中心消防器材存放地点与使用方法,熟悉电源分布情况。做到人走机停,除关掉开关电源外,还要切断所用设备配电盘电源。
9. 办公室、更衣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工程训练车间及库房等照明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灭。
10. 氧气、乙炔、氩气等使用后须即刻关闭阀门。
11. 锻造每日下班后须熄灭炉火。
12. 下班后须关好门窗、大门等。
13. 如遇特殊天气,如大风、大雪、暴雨等,各部门负责人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各种安全检查。
14. 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每次使用电教设备后,须检查、关掉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5. 组织专人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6. 如违反上述消防条例,中心对当事人酌情处罚,并通报批评。
i.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ii. 一九九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