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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
2005-05-06 14:15 malijie 

为了继承和发扬大连理工大学求实创新的校风,弘扬机械工程学院的优良传统,激发和调动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的兴趣和热情,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普遍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机械工程学院决定在本科生中实施以科研助手为主的能力培养计划。

一.科研助手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志于投身科学研究事业,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
3、热爱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完成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培养计划所要求课程;
4、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

二.科研助手工作内容:
1、协助机械学院教师完成相关科研项目的基础工作,如调查研究、查阅文献、翻译资料、设计和实验等;
2、参加机械学院教师相关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开发工作,按照课题计划在教师指导下逐步参与科学研究;
3、参与“机械学院创新分中心”的活动,开展课余科技发明、制作训练,培养实际动手能力;
4、组成科研兴趣小组,制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发明创造,参加学校、市、省、国家的各类竞赛、比赛;
5、其它课余科技活动。

三.科研助手考核及其管理:
各指导老师制定出适当的科研助手考核标准,不定期的检查科研助手工作进程,并且在学期末进行科研助手工作评审。对于未能履行科研助手职责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教育或辞退。
凡参加学院科研助手工作的学生,在学院学生办公室统一备案。每学期期末各指导老师将科研助手的考核情况反馈到学院学生办公室,学院学生办公室将相关学生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等信息反馈到各指导老师处。学生办公室和指导老师对科研助手进行综合评审,辞退不能继续担任科研助手工作的学生。
科研助手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考虑辞退:
1、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任务,如不认真,不负责导致指导老师交给的任务未能完成或很少参与科研助手工作。
2、不遵守研究室的管理制度和指导老师要求,影响研究室和指导老师正常的科研和教学。
3、学期末必修课考试出现不及格现象。
4、受到学校纪律处罚。

四.科研助手奖励制度:
1、对于能够履行科研助手职责,认真完成科研工作的科研助手,经学院学生办公室批准,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能力等级认定”。
2、对于表现优秀者经指导老师推荐,学年末进行科研助手总结表彰大会,学院授予“机械学院优秀科研助手”称号。
3、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学生,机械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于部分有专长的科研助手,尤其是在科研助手工作中表现极为突出者,优先推荐保送研究生学习。

五.附件
1、《机械学院科研助手申请表》
2、《机械学院科研助手考核表》
3、《机械学院科研助手需求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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