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强化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毕业前完成主修专业全部教学环节及创新实践强化班专业方向规定的课程,由学校颁发“创新实践强化班结业证书”;在创新实践强化班已修并且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学分,可作为个性课程学分记载。为做好创新实践强化班结业证书发放及个性课程学分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1、在创新实践强化班学习且于2016年6月份毕业的本科生。
2、办理个性学分申请的学生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践强化班学生个性学分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学费(80元/学分)。
3、各创新实践基地须将完成全部课程的学生名单汇总,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践基地强化班结业学生统计表》。
二、学分认定与审批
1、创新实践基地根据创新实践强化班的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和学分,将学生的合格课程成绩填入成绩表。基地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2、对于完成创新实践强化班全部课程的学生,学校将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践强化班结业证书”(需提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照片后面用油笔写上姓名、学号)。
三、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为:3月3日—3月9日;
2、创新实践基地于3月11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创新实践强化班学生个性学分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创新实践基地强化班结业学生统计表》以及相对应的培养计划(需要分别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西侧210室), 咨询电话:84708689;电子邮箱:abcde@。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