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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员岗位职责
2015年01月06日 10:52      浏览:

 

1.   遵守人事处及机械学院有关传达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2.   具有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

3.   着装整洁,作风严谨,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细心,认真传达。

4.   工作时间:750上班,1630下班。

5.   交、接班时须和值班员仔细检查自己责任区内门、窗、电门、水道、暖气等有无异常,做好交接工作,并记录。

6.   不得擅自脱岗。

7.   实训部大门及其它钥匙由传达员专人管理,不得将其交给非中心人员。领取钥匙须登记。各实训部大门钥匙须及时送回。下班时如没有交回,须及时讨要,必要时上报中心主管主任。

8.   节假日,任何人进入实训部须持有中心主管主任批条,并做好登记。

9.   节假日期间须不定时巡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中心主管主任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巡查记录。

10.  禁止非传达室人员进入传达室,并与之闲谈。

11.  禁止工作期间看报纸、杂志等,以及做其它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  主动热情接待外来人员并做好登记,谢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入中心。

13.  禁止接待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

14.  负责传达室及指定分担区的卫生。

15.  考虑该岗位的特殊性,如需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05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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