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人事处及机械学院有关传达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2. 具有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
3. 着装整洁,作风严谨,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细心,认真传达。
4. 工作时间:7点50上班,16点30下班。
5. 交、接班时须和值班员仔细检查自己责任区内门、窗、电门、水道、暖气等有无异常,做好交接工作,并记录。
6. 不得擅自脱岗。
7. 实训部大门及其它钥匙由传达员专人管理,不得将其交给非中心人员。领取钥匙须登记。各实训部大门钥匙须及时送回。下班时如没有交回,须及时讨要,必要时上报中心主管主任。
8. 节假日,任何人进入实训部须持有中心主管主任批条,并做好登记。
9. 节假日期间须不定时巡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中心主管主任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巡查记录。
10. 禁止非传达室人员进入传达室,并与之闲谈。
11. 禁止工作期间看报纸、杂志等,以及做其它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 主动热情接待外来人员并做好登记,谢绝闲杂人员随意进入中心。
13. 禁止接待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
14. 负责传达室及指定分担区的卫生。
15. 考虑该岗位的特殊性,如需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0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