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言传身教,对学生从严要求,科学管理,树立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二、 在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工程训练》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删减或变更实习项目或内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删减或变更实习项目或内容,须事先向中心主管主任提出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及调整后方能进行。
三、 实践教学项目由指定的教学指导人员指导。指导人员要认真备课;课前做好仪器设备、工、量具及其它的准备工作。首次任教的指导人员须试讲试做,取得指导教学的资格后方可任教。
四、 实习指导人员应督促学生做到:
1. 明确工程训练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2. 熟悉工程训练实习的工艺特点及要求、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工、夹、量具及操作方法等;
3. 学会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4. 注重学习工艺知识,训练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5.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中心相关的规章制度;
6. 保持环境卫生。
五、 指导人员应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对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学生做好记录,查明原因,认真对待。
六、 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循私情。
七、 及时、认真地批改实习报告。
八、 实习结束后,须及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九、 提高教学法,鼓励学生多提问题,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空间。互动教学,因材施教。
十、 积极参与中心教学研究活动,研究教学规律,改革教学方法。虚心听取学生对实践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十一、 实习指导人员平日要以身作则,遵守学校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语言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团结协助,取长补短;加强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教学及业务水平。
十二、 做到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尊重同学,热情、和蔼、耐心;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实习,要巡回指导,做到眼勤、腿勤、嘴勤、手勤。
十三、 消除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事故发生之前。一旦发生事故,须即刻采取措施并上报教学部主任或中心主任。
十四、 负责保管、维护本教学部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及量具等,同时有责任向学生进行勤俭节约及爱护公物等的教育。
十五、 积极参与中心民主管理和实践教学改革活动,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自身创新教育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0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