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中心概况资源环境通知通告教学与管理创新实践交流与推广科普与培训下载专区
 
  交流与培训  
 数控员培训 
 激光加工工训教学培训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 
  最新通知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普与培训 > 培训 >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 > 正文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暂行办法(修订)
2014年12月25日 08:52      浏览: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工程师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以及资格国际间双边、多边互认的需求,在政府宏观指导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决定开展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Accreditation & Cert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Engineers,简称ACME)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会员服务、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为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间双边、多边互认工作做准备。 
2、ACME面向全国各行业机械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坚持资格认证与职业发展教育和继续教育紧密结合的原则,以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终身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新技能,谋求新发展的要求。 
4、ACME实行“培训—考试—认证”三分离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 
5、在职业发展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中,采取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而实现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6、ACME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在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和支持下,与高等院校、企业(公司)、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密切合作,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逐步建立健全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认证范围 
㈠认证的对象 
从事机械工程类工作的科技人员。 
㈡认证的分类 
ACME分为:机械工程师C.Me、高级机械工程师C.S.Me 
          专业工程师(P.E)(含见习专业工程师(I.E)); 
          杰出贡献机械工程师M.Me

三、认证条件 
㈠ 机械工程师(Certified Mechanical Engineer 简称:C.Me 
1、申请机械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自觉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⑵自然条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②工科大学毕业,大学以下学历必须满足实际工作年限及经历中第④条要求; 
③工程师外语水平达标; 
④计算机应用技术达标。 
⑶实际工作年限及经历: 
①机械类专科毕业4年以上(非机械类工科需6年)机械工程方面的工作实践经历; 
②机械类本科毕业3年以上(非机械类工科需5年)机械工程方面的工作实践经历; 
③工科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④大学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上,须有15年以上的机械工程工作实践经历。 
⑷全国统一的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⑸满足《机械工程师技术能力要求》。 
⑹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⑺申请前须参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组织的机械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培训并达到要求。


2、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⑴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⑵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⑶大学及以上毕业证书,大学以下学历须有从事15年机械工程工作实践证明; 
⑷工程师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学位证书,或外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⑸计算机应用技术达标证明(学位证书,或等效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⑹全国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⑺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 
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3、对于机械工程硕士毕业者 
本人提供机械工程硕士毕业证明材料,可直接申请取得机械工程师资格。


㈡ 高级机械工程师(Certified Senior Mechanical Engineer简称C.S.Me 
1、申请高级机械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须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自觉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⑵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⑶须具备的教育背景:
    ①获得机械工程类(或工科类)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机械工程师资格再注册; 
    ②外语水平达标或具有等同水平; 
    ③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合格(NIT)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 
⑷实际专业工作经历:须具有7年以上实际专业工作经历,其中有2年以上承担重要工程项目经历。 
⑸通过专业技术评审(面试、笔试),满足《高级机械工程师技术能力要求》。 
⑹用人单位对其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⑺符合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参加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并考核合格;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小时。


2、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⑴高级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⑵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或机械工程师资格再注册证书。 
⑶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大学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合格证明;国家规定的高级技术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并熟练掌握另一门外语;出国留学或作为访问学者出国两年以上证明;申请人所在地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承办机构认可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⑷计算机应用技术达标证书及复印件。 
⑸有效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受理申请人所在省、区、市机械工程学会认可的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活动证明及复印件(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每年至少参加36学时以上的《机械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课程的学习培训,以及36学时的技术交流、技术考察、实习参观和专业活动等)。 
⑹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要能体现出申请人的技能水平,满足《高级机械工程师技术能力要求》;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须由申请人执业岗位的直接上级写出技术工作业绩评语和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见《高级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⑺签署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明。


㈢ 专业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 简称:P.E),含见习专业工程师(Intern Engineer 简称:I.E)


1. 专业工程师资格通用条件 
1.1取得工程师资格者,申请专业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自觉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⑵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⑶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⑷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要求面试时,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⑸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⑹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②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本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④本专业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⑤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⑥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1.2未取得工程师资格者,申请专业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自觉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⑵应满足以下自然条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②大学文化程度;大学以下学历必须满足实际工作年限及经历中第④条要求; 
③外语水平达标; 
④计算机应用技术达标。 
⑶实际工作年限及专业经历: 
①本专业或工科专科毕业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②本专业或工科本科毕业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二年以上;(注:已取得见习专业工 
程师者,按工程培训计划要求执行) 
③本专业或工科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④大学以下学历人员,年龄35岁以上,有从事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经历; 
⑷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见习专业工程师资格者,可不参加笔试,只需参加并通过面试;未取得见习专业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参加笔试,要求面试时,还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⑸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⑹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②大学毕业证书,大学以下学历须有从事15年机械工程工作实践证明; 
③本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④外语水平达标证明(学位证书,或外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⑤计算机应用技术达标证明(学位证书,或等效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⑥本专业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⑦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⑧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1.3获得本专业工程硕士者申请专业工程师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本人提供相应工程硕士毕业证明材料,可直接申请取得专业工程师资格。 
2、见习专业工程师通用条件:
⑴具有专业或与专业相关的工科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从事一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的其他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⑵参加“见习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㈣ 杰出贡献机械工程师(Master Mechanical Engineer 简称:M.Me 
主要面向有突出贡献的机械工程专家(省市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获得者);机械工业企业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评议条件及办法另行制定)。

四、认证程序 
1、满足条件者可向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各地分中心提出申请(详见申请流程)。 
2、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各地分中心组织审查,通过者上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详见审查流程)。 
3、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根据相应的资格认证条件组织专家审核(详见审核流程)。 
4、通过审核者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法人代表审批,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相应的《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见习××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杰出贡献机械工程师证书》。 
5、通过媒体(互联网等)公布。

五、认证后的管理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对已取得机械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实行注册和再注册管理,每三年按再注册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在此期间,重点考查其认证后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技术工作业绩、参加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状况。参加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每年至少参加36学时以上的《机械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课程的学习培训,以及36学时的技术交流、技术考察、实习参观和专业活动等。 
资格认证档案资料将纳入计算机动态管理;通过媒体(互联网等)公布注册人员及再注册人员名单,便于查询和社会监督。

六、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其职责是: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制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和职业发展教育、 
继续教育有关的方针、政策;监督资格认证审核;受理投诉。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法人代表负责审批、签发资格证书。 
2、工作机构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China Accreditation & Certification Center for Mechanical Engineers  简 
称:CCME)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设的工作机构。 
其职责是:组织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和职业发展教育、继续教育的策划、规划、管理办法的制、修订,报批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组织资格认证审核、注册管理;发布信息;负责组织对试卷的评估;建立健全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3、承办机构 
中国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各地分中心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授权的承办机构。 
其职责是:宣传发动,争取企业、行业、社会认可;组织考前培训辅导;负责与所在地考试部门协调,组织集体考试报名工作;受理机械工程师资格、高级机械工程师资格、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对其所提交文件、证明等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性的确认;申请资料的邮寄,资格证书的转发、文件档案管理;受理再注册申请。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制定的培训机构资质认可条件和管理办法组建机械工程师培训及辅导网络,组织开展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建立健全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实力。 
4、考试机构 
教育部全国考试中心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指定委托的考试机构。 
其职责是: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联合制、修订和公布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全国考试系统进行命题、考试、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及成绩单等工作。 
5、培训机构 
北京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委托授权的培训机构。 
其职责是:负责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机械工程师的知识体系、技能要求,按照机械工程师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建专家队伍,制定培训规划,遴选或组织编写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继续教育教材,制作课件,组织开展机械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对上报的培训机构(机械工程师培训及辅导网络)进行备案;对备案培训机构(机械工程师培训及辅导网络)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备案培训机构(机械工程师培训及辅导网络)自行开展的培训内容组织审查认可。建立健全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专业分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责成专业分会负责组织起草专业工程师(含见习专业工程师)知识体系、技能标准和考试大纲(笔试、面试),编写教材;报送考试计划,与各地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分中心协调,组织专业工程师资格考试;负责组建专业工程师培训及辅导网络及监督管理。制作统一专业工程师(含见习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审批通过后的证书发放;建立健全专业工程师(含见习专业工程师)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管理。 
7、其他合作单位 
工作内容按照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签定的合作协议执行。


七、认证费用 
ACME是非盈利性的社会服务事业,但需要收取适当的运行成本费用以保证其工作的开展,主要费用包括: 
“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报考费; 
申请资格认证报名费(含审查、审核费,登记、网上公布费用及证件工本费)。


八、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大连理工大学 | 教务处 | 机械工程学院 | 图书馆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创新学院 | 工训竞赛

Copyright © 2015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Email:xlzx@dlut.edu.cn ;学生服务电话:0411-84708693;对外交流电话:0411-84708699